经侦立案一般多长时间

2024-05-19 20:17

1. 经侦立案一般多长时间

司法机关经侦立案一个月左右定性,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

经侦立案一般多长时间

2. 经侦受理到立案需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经侦受理到立案一般需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 经侦受理到立案多长时间

经侦案件是公安机关侦查的关于经济犯罪的案件,也是刑事案件的一种。经侦立案后不一定会抓人,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才能实施逮捕抓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只有当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企图自杀逃跑等危害社会或妨碍案件侦查时,公安机关经检察院批准后可以逮捕抓人。
一、警察抓人的程序是什么
警察抓人的程序:
1、提请、批准逮捕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3、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4、决定逮捕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
5、逮捕执行。
警察抓人办案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的;
(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
2、侦查:
(1)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2)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4)在侦查过程中,侦查部门发现不具有犯罪实情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撤消案件。
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二、警方如何处理网络诈骗
警方会在立案后立即开始刑侦工作,鉴于网络的特殊性,且受害者往往不能提供明确证据,所以此类案件侦查起来很难,所以受害者常常只能自己承受损失。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实施网络诈骗,公安机关立案后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经侦受理到立案多长时间

4. 经侦受理到立案需多长时间

经侦受理到立案一般需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对 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 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 经侦受理到立案需多长时间

一般案件从侦查到提起 公诉 的期限为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   《 刑事诉讼法 》第154条规定:对 犯罪嫌疑人 逮捕 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 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但《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办理交通十分不便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10年以上 刑罚 的,在上一延长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上述部门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第138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 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经侦受理到立案需多长时间

6. 经侦立案后多长时间能有结果

经侦立案之后,对于满足刑事和解条件的,可以进行和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所以,经侦立案之后的案件,只要是符合以上和解条件的,就可以进行和解。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7. 经侦立案多长时间能结案

一、经侦立案后什么时候能结案?
经侦立案后什么时候能结案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具体案情。
1、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2、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搜索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3、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4、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5、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6、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7、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8、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判时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二、经济犯罪侦查手段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对抗性更强,采取正确的方法和策略才能确保克敌制胜。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重视立案前的审查工作。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查证犯罪事实已目前,对于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策略、方法的研究才刚刚萌芽,上述探讨对于活跃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在侦查方法的研究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案件性质的界定。
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正确开展的前提,调查取证要围绕犯罪构成进行。所以案件的定性不仅是刑法学研究的问题,侦查方法的研究也须以此为基础。
2、犯罪手段和类型。
对犯罪手段和类型进行剖析,是研究侦查方法的重要前提。经济犯罪的智能性特点较为突出,其犯罪手段较为复杂而且与经济业务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因此,犯罪手段值得认真研究。就某一类案件而言,由于犯罪发生的环节和犯罪手段不同,此类案件也可分为几种不同类型。唯有对犯罪手段和类型有较深入了解,才能提出针对性强的侦查方法。
3、调查取证的重点及难点。
调查取证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主要内容。因此,侦查方法的研究也应以此为重点。由于各类案件各具特点,取证的重点及难点也各不相同,在研究中,应予以重点解决。
4、经验总结。
除了针对案件特点提出应对之策外,侦查方法的研究应更多地借助于对案例的剖析。这种剖析不限于成功经验的总结,也可从反面汲取失败的教训,供侦查工作借鉴。
经侦就是对经济犯罪的侦查活动,所以说,经侦在法律地位上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相反,近些年来经济犯罪的案例都具有比较复杂,隐蔽、高智能等特征,不要说是结案,可能很多受害者在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在短时间之内都没有办法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身份,结案时间更是没办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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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经侦受理案件到立案要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案件从侦查到提起公诉的期限为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